本報訊 記者徐偉 通訊員尚博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醫院原內科主任梁某,因收受藥品銷售商賄賂,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,並沒收贓款107.1萬元上繳國庫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梁某利用對藥品的請購、使用、管理的職務便利,於2004年至2013年間,多次收受藥品銷售人員何某、塗某等人賄賂總計107.1萬元。2013年11月19日,一審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梁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,沒收贓款107.1萬元。梁某不服一審判決,提起上訴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後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  (原標題:收受回扣醫院內科主任獲刑11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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