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鄭州11月11日電(劉鵬)“一部價值千元的手機,現金500元”,這就是打工仔許龍(化名)深夜入戶搶劫的全部“戰利”所得。但他如何都未想到,自己的無知不但被判處罰金一萬元,更換來了十年六個月的牢獄之災。
  11日,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公佈了這起入戶搶劫案的判決。被告人許龍以暴力、脅迫方法入戶強行劫取他人財物,依法被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,剝奪政治權利一年。
  據瞭解,在鄭州打工的許龍,一直以來認為自己工資低、生活壓力大。為了改善拮据的經濟狀況,28歲的他動起了歪腦筋,決定對夜路上的單身女子實施搶劫。
  2013年12月25日,是西方聖誕節,凌晨剛過,許龍來到了鄭州某街頭,等待目標出現後伺機搶劫。直到凌晨4點,一單身女子在夜色下匆匆趕路,許龍趕忙走近,並悄悄尾隨其後,直至女子走進了一個城中村的租住處。隨後,以找人為名,許龍要求女子打開房門。
  見是陌生人,警覺之下,女子沒有同意。之後,許龍想法設法迫使女子開門與其交涉。就在女子開門的瞬間,許龍趁機衝進屋內,將女子按倒在床上,採用暴力、脅迫方式,搶走女子手機一部及現金500元。
  公安機關在接警後,於2014年1月3日在許龍家中將其抓獲。據其歸案後供述,因犯案後心虛害怕,便將搶來的手機重新刷機後交給了女朋友使用,並謊稱從出租車上撿來的。
  後經有關部門鑒定,許龍搶來的手機價值1840元。
  近日,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審理該案後,以搶劫罪對許龍作出了上述判決。(完)
(原標題:28歲打工仔入室搶劫價值千元手機獲刑10年半)
編輯:SN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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